关于开展学生社区党工委2009-2010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的通知

2010年05月24日 00:00  点击:[]

社区党工委〔2010〕2号
各楼栋党支部:
为更好地发挥楼栋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学生党组织的创造力和凝聚力,鼓舞和激励学生党员在学生社区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华侨大学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2009-2010学年工作计划》的工作进度安排,定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开展2009-2010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个人自评要求
1、楼栋每个学生党员须撰写1200字左右的个人总结,总结自身在“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及在学生社区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注:个人总结须用水笔或钢笔书写,并使用方格纸,也可用A4纸打印)
2、根据个人的社区表现如实填写《学生社区党工委2009—2010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中个人评议部分;
3、个人自评结束后,应将书面总结及《学生社区党工委2009—2010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交到所在楼栋党支部副书记或负责人处。
二、支部民主评议要求
1、各支部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布置本次党员民主评议的各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2、学生党员自评结束后,各支部应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自评情况及其在社区的实际表现进行逐个评议,量化打分并确定评议等级。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人数不得超过支部党员人数的10%);
3、支部评议时各支部委员应本着客观、公正、民主、负责的态度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应填写《学生社区党工委2009—2010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表》;
4、各支部应于6月7日(星期一)前将所有党员民主评议材料汇总后报送学生社区党工委备案(包括党员个人总结)。其中附件一、附件二(纸质版),附件三(电子版,泉州校区发至hquzzy@qq.com、厦门校区至251813445@qq.com)。
三、民主评议结果的使用
1、对评定等级为“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由学生社区党工委撰写其社区表现反馈给所在学院党总支,作为学院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并建议学院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
2、对评定等级为“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由学生社区党工委给予通报。
附件:1、学生社区党工委2009—2010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
2、学生社区党工委2009—2010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表(一)
3、学生社区党工委2009—2010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表(二)
中共华侨大学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
年五月二十一
抄送: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研究院、所)党总支
学生社区党工委2010年5月21日印发

2009-2010学年党员民主评议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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