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社团
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响应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学生公寓管理专业委员的号召,落实《关于开展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社团组织建设工作评优活动的通知》文件内容,经研究决定,将组织推选个人申报参评“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社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近五年内长期从事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福建省寓专会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长期从事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近五年为高校后勤学生公寓管理做出突出成绩;
(二)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级寓专会活动,并引领本地或本单位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各省级高校学生公寓行业组织或高校学生公寓部门负责人;
(三)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课题奖项评审,参与全国寓专会主导重点课题研究的,可优先考虑。
三、申报方式
个人申报。将《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学生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社团组织建设工作评优活动申报表》(电子版)于2019年12月10日17:30前发送至邮箱ch9903@hqu.edu.cn。
附件:《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学生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社团组织建设工作评优活动申报表》
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9日
附件:
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学生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
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社团组织建设工作评优活动
申报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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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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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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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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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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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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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项(请在□内打“√”) |
□ 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社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
□ 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社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
主要业绩简述: |
推荐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级寓专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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