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延毕、保研临时住宿(含行李寄存)的通知

2011年06月27日 00:00  点击:[]

各位同学:
原则上所有毕业生须于6月29日前离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离校者,请于6月29日前持个人有效证件到社区中心办理暂住手续,具体暂住地点由社区中心统一安排并交纳300元保证金,按天缴纳住宿费,暂住时间截止到7月2日。凡逾期未办理暂住手续者,社区中心一律不予安排住宿或加倍收费。收费从6月29日计算,收费标准为:
附表一:

房 间 类 别
收费标准(元人民币/天)
办理续住手续
未办理续住手续
普通宿舍
5
10
四人公寓
10
20
二人公寓
25
40
单人公寓
50
100

保研临时住宿由社区中心凭录取通知书统一集中安排在普通宿舍住宿.
保研需寄存行李的同学:请将行李送至莲园5#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寄存手续。电话:22690004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桶装水价格调整的通知 下一条:华侨大学2011届夏季毕业生离校退房手续办理须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