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主要岗位职责
根据社区工作需要,协助做好社区学生住宿、教育服务和综合管理等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学生入住、文明离校和日常管理;协助做好楼栋检查、督促片区工作;协助做好片区日常巡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及以上优先;
2、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获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者,年龄适当放宽;
3、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交际和协调能力,懂得基本社交礼仪;
4、熟悉常用办公软件,能够胜任一般的公文写作;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6、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
三、相关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1200元,并按照泉州市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社会保险金。学校不提供住房。
四、应聘办法
1.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投递至邮箱:ssgl@hqu.edu.cn,并上传一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邮件标题及附件请标明“姓名+学历+应聘”。
2.考核办法
经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者由社区中心通知本人接受考核。考核采用笔试(笔试内容为与工作相关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名确定录用对象。在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体检、公示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本招聘信息长期有效。
3.考核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7月1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12年7月1日下午3:00
考核地点: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2693580,联系人:杨老师,邮箱:ssgl@hq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