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侨大学第十三届学生社区文化节活动立项的通知

2013年04月02日 00:00  点击:[]

各学生组织:
为规范第十三届学生社区文化节各立项活动的开展,确保活动成效,推进先锋社区、学术社区、文化社区、活力社区和温馨社区建设。现将有关立项活动开展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4月3日2013年5月24日
二、活动开展
活动开展应按照立项申报时的总体方案进行,努力提高活动质量,做好各个阶段的组织与宣传工作,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在活动期间,学生社区中心将派出由相关老师、校自律会和楼栋自律会学生代表组成的立项活动检查组,负责对立项活动开展的各个阶段和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做好活动现场的拍摄、问卷调查工作,为后阶段的总结评优提供依据。
三、项目验收
各项目负责人在活动结束后,应填写《第十三届学生社区文化节项目总结反馈表》(附件1),并上交活动总结材料(含图文、视频等资料),作为经费报销的凭据。
四、经费使用
(一)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活动开展的宣传材料制作、纪念品或奖品及其它物资(瓶装水除外)的采购。其中,活动所需的瓶装水可向学生社区中心申请调拨。比赛类活动原则上不发放奖金,应采用奖品或纪念品形式对获奖者进行奖励。
(二)经费报销要控制在立项资助的等级范围内,并根据活动开展的实际使用经费进行报销,超出资助额度的经费需由立项单位自筹解决。
(三)报销时须提前填写好学校统一的报销封面,并附带有税号的正规发票,且写明物品具体名称,发票须经指导老师、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在背面注明用途、使用日期。
(四)所有活动经费的报销须以活动的总结材料为凭据,并需附上经费使用明细表(附件2)。
五、评优表彰
活动结束后,学生社区中心将组织评选第十三届学生社区文化节“优秀项目奖”和“先进工作者”
(一)奖项设置
1.优秀项目奖,包括“最佳先锋奖、最佳学术奖、最佳活力奖、最佳温馨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人气奖、优秀组织奖”
2.先进工作者(各承办立项活动的组织推荐一名)
(二)对象及条件
1.“优秀项目奖”的评选对象为承办本届学生社区文化节立项资助活动,并顺利组织实施的学生组织。评选条件为能够围绕本届学生社区文化节主题,充分利用各种优势资源,活动组织宣传到位,达到预期成果;学生参与活动积极性高、主动性强;活动总结及时,各项材料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财务收支合理
2.“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承办文化节立项资助活动的组织者;评选条件为能认真完成活动的各项任务,富有责任心、工作表现突出,社区表现分符合评奖评优标准。
(三)各学生组织根据奖项设置、评选对象及条件的要求,组织填报《第十三届学生社区文化节优秀项目申报表》(附件3)和《第十三届学生社区文化节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4)。
(四)优秀项目奖颁发奖牌,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在本届学生社区文化节闭幕颁奖晚会上进行表彰。
六、注意事项
各学生组织应按上述要求做好立项活动的实施工作,于2013年5月28日之前,上交项目总结反馈表、优秀项目申报表、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表格可在社区中心网站sqzx.hqu.edu.cn下载)及相关材料。其中,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泉州校区北区12号楼、厦门校区刺桐苑1号楼),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邮箱(泉州校区:hquxssq@163.com,厦门校区: shequ01@yahoo.com.cn)。
附件:1.第十三届学生社区文化节活动项目总结反馈表
2.第十三届学生社区文化节经费使用明细表
3.第十三届学生社区文化节优秀项目申报表
4.第十三届学生社区文化节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中共华侨大学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
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13年4月2日

第十三届学生社区文化节立项活动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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