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0-2021学年学生社区住楼辅导员的通知

2020年08月23日 11:04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区住楼辅导员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住楼辅导员在学生住宿生活区的思想教育与服务学生作用,深入推进先锋社区、毓秀社区建设,经研究,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学校各单位公开选聘若干名学生社区住楼辅导员。

一、住楼辅导员的选聘条件

1.原则上,需为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管理能力。

2.为我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项目制在职党政管理人员、行政保研的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曾担任过行政保研辅导员的研究生。

3.原则上,要求未婚且能确保夜间必须住宿在学生宿舍内。

4.有从事过住楼辅导员以及类似工作岗位优先考虑。

二、住楼辅导员的岗位职责

1.要服从学生社区中心对住楼辅导员的统一管理、调配、考核等各项工作安排。

2.负责本楼栋安全稳定工作。住楼辅导员是本楼栋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并处理楼栋学生突发事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问题,并配合学生社区中心做好学生宿舍区紧急、重要信息的报送、处理和反馈工作。尤其疫情期间,要积极组织楼栋学生骨干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当中。

3.负责组建楼栋学生党支部、自律会等学生组织。根据学生社区党工委的工作安排,及时填写“学生社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函”,向学生社区党工委反馈学院所函调学生的社区表现。指导楼栋学生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文化创建活动。

4.负责本楼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表现分考评工作。每月应至少两次深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学生谈话等教育管理活动,做好“楼栋安全台账内学生工作的月反馈”工作。及时对学生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华侨大学住宿生社区表现量化考评办法》,做好社区表现分量化考评工作。

5.除寒暑假期间外,住楼辅导员须按规定于每晚23点前入住宿舍,因出差等事宜离校,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报学生社区中心备案,并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含节假日)。严禁在辅导员宿舍内猜拳喝酒、打麻将、赌博等影响学生社区秩序的行为。

三、住楼辅导员的选聘与管理

1.符合选聘条件、有意向从事住楼辅导员工作人员应填写《学生社区住楼辅导员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生社区中心提交申请,学生社区中心将统一组织面试,根据条件,择优选聘。

2.住楼辅导员实行一年一聘,学生社区中心与住楼辅导员签订聘任合同和安全责任承诺书。因住楼辅导员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聘期任务的,应提前半个月以上时间向学生社区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妥善做好楼栋相关工作的交接。

3.根据“学生社区住楼辅导员量化考核规定”相关办法,学生社区中心将对住楼辅导员的在岗情况、安全管理、教育服务、文化建设和配合社区工作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学年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将不再受聘为住楼辅导员。

4.住楼辅导员的住楼补贴标准为每月人均400元,学生社区中心将按照学生社区住楼辅导员量化考核的等级结果和相关规定进行核发,住楼辅导员按要求应缴交住宿水电费。

其他说明

请有意愿参与选聘的同仁于2020年8月25日下午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纸质版提交两校区社区中心(泉州校区联系人:王雷 0595-22692040;厦门校区联系人:周超 0592-6160312)。

 

 

 附件:华侨大学学生社区住楼辅导员报名表.doc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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