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须结清水电费(水电费截至6月15日抄表数据为准),如有人为蓄意损坏物品需缴纳赔偿金。
二、办理离校退房手续的基本程序
时间 |
办理内容 |
地点 |
6月15日 - 6月21日 |
1.毕业生结清水电费; 2.以宿舍为单位(未返校毕业生可委托他人代办)到楼栋管理员处办理毕业离校验房手续,退还凳子、锁匙、空调遥控器等公用物品,若有人为蓄意损坏物品需缴纳赔偿金(物业将出具《电费缴交证明》和赔偿收据); 3.毕业生本人或者委托代办人办理完退宿手续后,退宿单交到楼栋管理员处。 由楼栋管理员负责送学生社区中心办理网上登记手续。 |
本楼栋管理员值班室 |
6月21日 - 6月23日 |
所有毕业班学生清扫整理各自宿舍床铺及楼栋公共区域,完成离校前宿舍自清工作。离校时,务必认真检查,把所有个人物品带离,特别是贵重物品、证件等。 |
本楼栋 宿舍区域 |
三、延毕学生及本校保研、读研学生个人物品处理
延毕学生及本校保研、读研学生与毕业生一同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如需寄存行李,由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汇总审核后,由社区中心负责提供行李寄存场地,学生本人或者本人授权代办人负责将寄存物品搬运至寄存处(贵重物品由学生本人或者代办人自行妥善保存),保研读研学生与研究生新生一并在开学时再安排宿舍,暑假期间不留校。原则上,延毕学生待新生入学后,根据学生学业安排,由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后学生社区中心统一安排。
四、修读辅修专业的同学,请于6月21日前持教务处证明到社区中心办理拟住宿登记手续,学校将根据今年住宿的实际情况,尽量安排其到所读学院班级相应宿舍集中住宿。
五、为确保后续学生宿舍改造顺利进行,所有毕业生须于6月23日前离校,6月24日中午12点起宿舍进行断电和卫生清理。
六、未经社区中心同意,毕业生不得擅自将房间或床位调换给他人,否则,除责令换房者恢复原状外,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为保证毕业生文明离校,在办理离校退房手续期间,请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做好具体组织工作及现场协助。
八、所有毕业生房间由社区中心统筹安排,毕业生床位及房间的合并调整由社区中心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规划,统一由学院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