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楼栋:
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是大学生锻炼健康体魄,保持充沛精神投入学习工作,营造和谐楼栋氛围的重要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区楼栋夜间秩序管理,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作息习惯,根据学校《“承志·尚学”学风建设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华大学〔2019〕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楼栋夜间熄灯管理通知如下:
各楼栋辅导员指导楼栋学生组织通过楼栋宣传栏、楼栋qq群等阵地,加强学生社区夜间熄灯制度的宣传引导,形成人人自觉遵守秩序的良好氛围。
各楼栋辅导员指导楼栋管理员加强对违反夜间熄灯管理规定学生的教育督导,对于经教育不改者,根据学生社区相关规定进行熄灯断电并给予通报批评。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0日
附.关于学生社区夜间熄灯的相关规定
《华侨大学学生社区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 为保证学生休息秩序和宿舍安全,学生社区实行“熄灯不断电”制度,住宿生在23:00-6:00应自觉熄灭宿舍大灯休息(研究生、境外生宿舍在周末及节假日熄灯时间顺延半小时)。熄灯后,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燃具,但可使用小功率个人台灯;如确需使用电脑等电子设备,必须开启静音模式或使用耳机。违反上述规定,学生社区中心有权取消其宿舍“熄灯不断电”资格,施行“熄灯断电”措施。
第四十九条 一经发现以下行为,将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扣减学生社区表现分,暂扣违规物品。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予以赔偿:
……违反“熄灯不断电”制度的;
《华侨大学住宿生社区表现量化考评办法》
第二十八条 超过熄灯时间回宿舍者,按规定办理晚归登记手续,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一次扣3分,态度恶劣的,一次扣1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违反“熄灯不断电”制度的,经教育不改者,宿舍全体成员一次扣2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