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社区各楼栋自律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13日 16:21  点击:[]

   

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文件

   社区中心〔2018〕8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

学生社区各楼栋自律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楼栋:

为更好地开展学生社区各楼栋的工作,全面推进毓秀社区实践育人工程建设,丰富“五个社区”内涵发展,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18-2019学年各楼栋自律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楼栋自律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成员的人数配备应根据各楼栋的实际情况,原则上自律会成员人数(主任、副主任除外)不得多于12人。

二、各楼栋在自律会的换届(或组建)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楼栋自律会工作条例》(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住楼辅导员是本楼栋自律会的指导老师,《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楼栋自律会报名表》(附件2)为各楼栋自律会纳新材料,由住楼辅导员自行存档。

四、请各住楼辅导员于9月18日17:00前将《2018-2019学年楼栋自律会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报本校区学生社区服务大厅(泉州:38#楼前学生社区中心办公室,厦门:刺桐苑1#号楼学生社区中心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XX楼XX栋2018-2019学年自律会成员信息汇总表。

五、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 周伟老师     电 话:0595-22692040  

邮箱:hquxssqqz@163.com

厦门校区: 周栋老师     电 话:0592-6160339

邮箱:hquxssqxm@163.com

附件:1.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楼栋自律会工作条例

     2.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楼栋自律会报名表

     3.2018-2019学年楼栋自律会成员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9月12日    


附件1:

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楼栋自律会工作条例

为更好地开展学生社区各楼栋工作,全面推进毓秀社区实践育人工程建设,丰富“五个社区”内涵发展,充分发挥各楼栋自律会在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各楼栋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楼栋自律会。

一、楼栋自律会的工作职责

楼栋自律会是学生社区学生组织工作的基本队伍,在学生社区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的统一管理下,在住楼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各楼栋学生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配合校学生会自律会协助住楼辅导员组织学生在楼栋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工作。

2.维护安全稳定秩序。维持楼栋秩序,督促学生遵守《华侨大学学生社区管理规定》,调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及时劝导学生的违纪行为。执行《华侨大学住宿生社区表现量化考评办法》,组织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的检查、抽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督促学生整理好内务,做到不使用或存放违章用品。

3.提供便民维权服务。在楼栋作为住宿生与住楼辅导员、楼栋管理员和学生社区中心的桥梁纽带,对学生宿舍进行维修和安全信息的调查、报送、回访,管理维护楼栋宣传栏、公共自修室等公共基础设施,及时倾听反映学生的心声,帮助同学们排忧解难,为学生社区中心建言献策。

4.开展文化实践活动。组织楼栋学生参与社区文化节和楼栋文化建设,参与文明社区、文明楼栋和文明宿舍的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文明、温馨、高雅的楼栋生活和学习氛围。

二、楼栋自律会的组建安排

1.住楼辅导员负责本楼栋学生自律会的组建、工作指导、业务培训,本着公正、严格的原则加强对楼栋自律会成员的学习、生活、工作管理。

2.学生自愿报名,住楼辅导员在向学生所在院系、本楼住宿生、楼栋管理员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楼栋自律会的组成人员和推荐楼栋自律会正、副主任人选,并报送学生社区中心。

3.楼栋自律会成员组成原则上应按照本楼各院系住宿生人数的相同比例产生。人员总数由各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同时兼顾分布区域、年级等情况,保持结构的合理性。

4.楼栋自律会成员由住楼辅导员确定,楼栋自律会正副主任人选在住楼辅导员推荐基础上需经由学生社区中心统一组织面试后确定、公示,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5.楼栋自律会原则上在每学年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完成换届工作。在学年中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临时换届或个别调整的,应事先征得学生社区中心同意并报备。

三、对楼栋自律会工作的激励和保障

1.为鼓励楼栋自律会积极开展楼栋文化建设,社区中心给予每个楼栋自律会每学年500元的活动经费支持,并在每年的社区文化节立项评选中重点加大对楼栋自律会申报项目的扶持力度。

2.学生社区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将加强对各楼栋自律会干部的工作指导和考核,对于年度考核优秀者将颁发聘书。

3.学生社区党工委、学生社区中心将在每年6月份开展面向楼栋自律会组织评选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干事”,被评为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事者,由学生社区党工委和社区中心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奖励办法根据《华侨大学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事评选办法》执行。在此基础上,对于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干部将推荐参评每年福建省高校学生宿舍文明创建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

本规定由学生社区党工委、学生社区中心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2:

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楼栋自律会报名表

(2018-2019学年)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相片

院系年级

社  区

表现分

政治面貌

现住楼栋及宿舍号

报名岗位

 楼栋主任        □楼栋副主任

 楼栋干事      

QQ号码

联系电话

学生工作经历

工作设想

住楼辅导员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一份,由住楼辅导员存档
附件3:

2018-2019学年楼栋自律会成员信息汇总表

      楼栋名称:        住楼辅导员签字:          

宿舍号

姓名

年级

学院

联系电话

备注

主任

推荐人选

副主任

推荐人选

副主任

推荐人选

以下为干事

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学生社区中心和住楼辅导员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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