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侨大学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文件
社区党工委〔2018〕 4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
学生社区各楼栋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楼栋: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试行党建工作进学生社区的意见》(华大委〔2004〕1号)和《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楼栋党支部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近期进行2018-2019学年各楼栋党支部的换届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楼栋在组建党支部前,需摸清本楼栋党员人数(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党员的基本情况。各楼栋党支部构成严格按照《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楼栋党支部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各楼栋于9月18日12:00前将《各楼栋党支部支委会组成及分工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XX校区XX楼栋2018-2019党支部委员组成及分工表。
三、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 周老师 电 话:0595-22692040
邮箱:hquxssqqz@163.com
厦门校区: 张老师 电 话:0592-6160318
邮箱:xssqdgw@163.com
附件:1.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楼栋党支部工作制度
2.各楼栋党支部委员组成及分工表
中共华侨大学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12日
附件1:
华侨大学学生社区党工委楼栋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学生党建工作进社区,充分发挥楼栋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学生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试行党建工作进学生社区的意见》(华大委〔2004〕1号),特制定《学生社区党工委楼栋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制度
1.普通宿舍和四人间公寓成立楼栋党的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党工委根据考察结果任命,条件成熟时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2.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楼栋,应成立党支部,设书记1名;党员3人以下的楼栋,按就近原则联合成立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楼栋,应成立由3-5人组成的支部委员会(支委会成员人数原则上为奇数),设书记1名,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和委员,党员超过10人或有必要的楼栋,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人数较多的楼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党小组。
3.支部书记原则上应为住楼辅导员,如住楼辅导员为非正式党员,则应考虑由其他正式党员担任。
4.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应兼顾本楼栋学生的学院、年级和宿舍分布情况。
5.支委会任期一年,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二、党支部生活制度
1.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支部建设、支部活动,评议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情况等;全体党员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传达学校有关党建精神,部署楼栋党建工作。
2.结合楼栋特点,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党员活动。
3.党支部会议和活动都应认真做好记录,建立完整的党支部工作档案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评档案。
三、党支部活动制度
1.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活动,建立“党员示范宿舍”、“党员示范床位”等,发挥党员在楼栋的先锋模范作用。
2.建立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和帮助对象联系制度。按照自愿、就近原则确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对象,每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联系1-2名帮助对象。
3.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活跃基层组织活力、保持党的先进性。
四、党支部考评制度
1.党支部每三个月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民主评议一次,评议内容包括遵规守纪、内务卫生、参与楼栋管理与活动等,并把表现突出或有违纪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反馈给社区党工委。
2.每学期末将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以书面形式通报社区党工委。
3.积极分子入党前和预备党员转正前,楼栋党支部对该生的综合表现给出考评意见。
4.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楼栋出现的重大违纪或重大立功表现,应及时书面通报社区党工委。
楼栋党支部委员组成及分工表
职务 |
姓名 |
学院 |
年级、专业 |
宿舍 |
入党时间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工作分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一般由楼栋辅导员担任支部书记,根据楼栋党员人数确定支部委员人数,人数应为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