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侨大学第十八届学生社区文化节立项项目开展中注意事项的通知

2018年05月07日 08:42  点击:[]

文本框:

社区中心〔4〕号

 

 

 

 

关于华侨大学第十八届学生社区文化节

立项项目开展中注意事项的通知

为规范第十八届学生社区文化节各立项活动的开展,确保活动成效,现将有关立项活动开展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6月20日

二、活动开展

活动开展应按照立项申报提交的策划方案进行,努力提高活动质量,做好各阶段的组织与宣传工作,总结收集各阶段的活动海报、文稿、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在活动期间,学生社区中心将派出由相关老师、校学生会自律会、楼栋自律会等学生代表组成的立项活动监查小组,对立项活动开展的各个阶段和环节进行跟踪监督。

三、项目验收

各项目承办单位及负责人在活动结束后,需填写《第十八届学生社区文化节项目总结反馈表》(附件1),并上交活动总结材料(含活动宣传海报电子版、新闻稿件及在网站或微信等各类媒体上宣传的截图、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学生社区中心将结合总结材料及立项活动监查小组的监督考核结果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经费使用及报销

各团队活动开销均需遵守《华侨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华大财【2013】52号),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范围以外的支出不予报销。

(一)经费报销要控制在立项资助的等级范围内,并根据活动开展的实际使用经费进行报销,超出资助额度的经费需由立项单位自筹解决。所有活动经费在报销前需提供经费审批表(见附件2)及总结材料。

(二)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活动开展的宣传材料制作、活动物品及其它物资的采购。活动开展不予发放奖金,可采用物品形式对获奖者进行奖励。活动如需邀请评委或讲课嘉宾,应提前与社区中心沟通,将根据活动情况及学校财务规定进行转账。

(三)报销时须提前填写好学校统一的报销封面(报销单位:华侨大学学生社区中心),并附带正规发票,小票及清单(如网上购物则需提供购物明细单或网购交易截图,收据不能作为报销的凭证)。泉州校区发票抬头为“华侨大学”,税号12100000489558586R;厦门校区发票抬头为“华侨大学厦门园区”,税号为121000007178218697。发票背面须由2名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使用日期等。票据的粘贴应由左到右,鱼鳞式粘贴在于报销封面等同大小的纸张。

(四)购买实物须确认所采购物品属于财务报销范围,并填写“物品验收单”(指导老师处或财务处领取),物品验收人、经办人不能为同一人。

(五)现金报销须低于1000元,大于等于1000元的报销则需转账。转账时需提供收款人姓名、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名称。校内单位费用结算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

(六)报销程序:申报团体收集报销材料,粘贴票据,填写学校统一的报销封面      项目指导老师审核签字      学生社区中心审核  财务处报账  各立项团队领取现金。

五、评优表彰

(一)奖项设置

1.优秀项目奖,包括“毓秀创意奖、毓秀人气奖、毓秀组织奖”。

2.先进工作者(各承办立项活动的组织推荐一名)。

(二)对象及条件

1.“优秀项目奖”的评选对象为承办本届学生社区文化节立项资助活动,并顺利组织实施的立项单位。评选条件为能够围绕本届学生社区文化节主题,充分利用各种优势资源,活动组织宣传到位,达到预期成果;学生参与活动积极性高、主动性强;活动总结及时,各项材料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财务收支合理。

2.“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承办文化节立项资助活动的组织者;评选条件为能认真完成活动的各项任务,富有责任心、工作表现突出,社区表现分符合评奖评优标准。

(三)申报及表彰

1.各立项单位及个人根据奖项设置、评选对象及条件的要求,组织填报《第十八届学生社区文化节优秀项目申报表》(附件3)和《第十八届学生社区文化节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4)。

2.优秀项目论证审核:学生社区中心将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优秀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将通过现场答辩的形式确定优秀项目及单位,每项活动选取一名代表参与汇报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优秀项目奖颁发毓秀奖牌,先进工作者颁发毓秀奖章。

六、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承办者积极利用易班网、微博微信平台等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氛围、扩大影响。鼓励各项目承办者在挂靠单位的指导下,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积极与校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媒体合作,共同致力于学生社区文化建设。

2.本次文化节项目总结相关文件可到学生社区中心网站下载(http://sqzx.hqu.edu.cn)。

3.各单位于2018年6月20日16:00之前,将项目总结反馈表、经费使用明细表、优秀项目申报表、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活动海报、活动开展图片或视频、活动新闻稿件及在网站或微信等各类媒体上宣传的截图)电子版按“泉州/厦门+项目名称+总结材料”的文件名发送至hquxssq@163.com 。纸质版相关材料提交至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万老师(泉州校区:北区12#学生社区服务大厅,0595-22693620)、张老师(厦门校区:刺桐苑1号楼一层学生事务办事大厅社区中心办公室,0592-6160318)处。

附件:1.华侨大学第十八届学生社区文化节项目总结反馈表

  2.华侨大学第十八届学生社区文化节经费使用审批表

  3.华侨大学第十八届学生社区文化节优秀项目申报表

  4.华侨大学第十八届学生社区文化节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中共华侨大学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

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5月4日        


附件1-4.doc
 

  • 附件【附件1-4.doc】已下载

上一条:华侨大学2018届夏季毕业生离校退房手续办理须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华侨大学2017-2018学年“毓秀社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