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宿舍楼栋饲养宠物专项整治的通知

2017年10月17日 16:35  点击:[]

住宿生

为营造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拟在学生宿舍楼栋组织开展饲养宠物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从2017年10月17日起至本学期结束,分学生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在学生社区各楼栋学生宿舍范围内进行

二、检查内容

专项检查学生是否在住宿楼栋和宿舍内有饲养或携带如猫、狗等宠物的行为

三、检查安排

1.学生自查阶段(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30日):各楼栋自律会要认真牵头组织发动做好各学生宿舍的自查工作,各学生宿舍要自觉对照学校有关严禁在学生宿舍携带、饲养宠物的纪律要求,确实做好自查、自纠。

2.学校检查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26日)学生社区中心将联合保卫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各学生住宿楼栋和宿舍进行检查和监控,一经发现有在宿舍饲养宠物行为,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查处。

四、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1.《华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私自在宿舍饲养宠物的,如猫、狗等,经劝阻不听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2.《华侨大学学生社区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严禁在学生宿舍内饲养和携带影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动物,如猫、狗、鸡、鸭、鼠等。”和第四十九条规定:“一经发现有饲养和携带宠物的行为,将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扣减学生社区表现分,暂扣违规物品,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给予赔偿。”

3.《华侨大学住宿生社区表现量化考评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宿舍内饲养和携带影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动物,如猫、狗、鸡、鸭、鼠等,发现后扣10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共建温馨和谐的社区!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葆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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