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治发展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各楼栋自律会:
为认真总结2012—2013学年学生社区学生工作,做好住宿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工作,调动学生社区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社区氛围,推进先锋社区、学术社区、文化社区、活力社区、和谐社区建设。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评选2012—2013学年华侨大学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学生自治发展中心干部
(二)校学生会自律会干部
(三)各楼栋自律会干部
二、评选名额:
(一)学生自治发展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推荐人选不超过学生干部人数的15%
(二)各楼栋自律会,可推荐1-2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一)担任学生社区学生干部满一学年(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以上;
(二)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三)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办事公道,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组织过学生社区学生工作,反映良好;
(五)本学年社区表现量化考评成绩符合评奖评优标准。
四、评选方法:
以学生自治发展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和各楼栋自律会为单位,将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纸质版)于2013年6月20日前送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泉州校区交吴老师处、厦门校区交赵老师处。申报表格在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sqzx.hqu.edu.cn/)下载。
五、表彰奖励:
获得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由学生社区党工委、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华侨大学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中共华侨大学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
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13年6月8日
附件:华侨大学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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