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学生社区各楼栋自律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2013年09月12日 00:00  点击:[]

各楼栋:

为更好地开展学生社区各楼栋的工作,全面推进先锋社区、学术社区、文化社区、活力社区、和谐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各楼栋自律会在“五个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13-2014学年各楼栋自律会的换届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楼栋自律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成员的人数配备应根据各楼栋的实际情况,原则上自律会成员人数(主任、副主任除外)不得多于10人。

二、各楼栋在自律会的换届(或组建)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楼栋自律会工作条例》(见附件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住楼辅导员是本楼栋自律会的指导老师,请各住楼辅导员于9月29日上午12:00前将《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楼栋自律会报名表》(纸质版,见附件二)及《各楼栋自律会成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三)报学生社区中心两校区联系老师处。

四、电子版材料上交时要求EXCEL格式,文件命名为:某楼栋自律会成员信息汇总表。

泉州校区:

联系人:吴老师 话:0595-22693622 邮 箱:windyxmu@hqu.edu.cn

厦门校区:

联系人:赵老师 话:0592-6160339 邮 箱:568944716@qq.com
附件:1.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楼栋自律会工作条例
2.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楼栋自律会报名表
3.各楼栋自律会成员信息汇总表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13年9月11日
送:校领导,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党委。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13年9月11日印发

附件一:

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楼栋自律会工作条例

为更好地开展学生社区各楼栋的工作,全面推进先锋社区、学术社区、文化社区、活力社区、和谐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各楼栋自律会在“五个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各楼栋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各楼栋的学生自律会。

一、楼栋自律会的工作职责

楼栋自律会是学生社区工作的基本队伍,在学生社区中心的统一管理下,在住楼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各楼栋学生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协助住楼辅导员、配合学生社区学生自治发展中心与校自律会组织学生在楼栋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

2.组织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的检查和抽查,督促学生整理内务。

3.组织楼栋敏感时期的值班和安全隐患的检查,督促学生清除宿舍内的安全隐患,做到不使用或存放违章用品。

4.维持楼栋秩序,督促学生遵守作息制度,调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及时劝导学生的违纪行为。

5.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文化节和楼栋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文明、温馨、高雅的楼栋生活、学习氛围。

6.组织同学参与文明社区、文明楼栋和文明宿舍的创建活动。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在社区开展调查,及时反映楼栋学生的心声,解决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楼栋自律会的组建安排

1.住楼辅导员负责本楼学生自律会的组建、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并本着公正、严格的原则加强对自律会成员的学习、生活、工作管理。

2.学生自愿报名,住楼辅导员在向学生所在院系、本楼住宿生、管理员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楼栋自律会的组成人员和推荐楼栋自律会正副主任人选,并报送学生社区中心。

3.楼栋自律会成员组成原则上应按照本楼各院系住宿生人数的相同比例产生。人员总数由各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同时兼顾分布区域、年级等情况,保持结构的合理性。

4.楼栋自律会成员由住楼辅导员确定,楼栋自律会主任、副主任人选在住楼辅导员推荐基础上经由学生社区中心面试后确定,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5.楼栋自律会原则上在每学年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完成换届工作。在学年中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临时换届或个别调整的,应事先征得学生社区中心同意并报备。

三、楼栋自律会成员的待遇

1.社区中心在每年的6月份开展“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被评为“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者,由学生社区党工委和社区中心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奖励办法根据《华侨大学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执行。

2.学生社区中心从文明楼栋的“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校优秀学生干部”人选,被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者,由学校进行表彰,表彰办法根据《华侨大学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执行。

四、本规定由学生社区中心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楼栋自律会换届相关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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